为提高学校整体防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学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组长:校长 执行组长:副校长 组员:副校长、副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卫生保健老师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组长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防台工作; 2、适时开展防台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 3、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 4、发生重大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组织体系框架 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校长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防台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组织体系框架见图。
四、预防、预警 1 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应关注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动态信息,当接到上级部门发布、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预警时,应通过学校联络网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的教职工、家长等同步予以公告。 2 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 主要防御工作 (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2)防雷工作 ①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九十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 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2)进入汛期,学校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部门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蓝色预警信号,学校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 ③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响应防御提示 ①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②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③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⑤学校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⑥提醒在建工地相关负责人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⑦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黄色预警信号,学校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 ③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④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停止露天集体活动。 ②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③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学校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 ③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④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②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③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④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⑤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⑥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学校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 ③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④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工作。 ②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停业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③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①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阻止学生的任何抢险行动,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③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④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 应急结束 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安全和学校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3保险 学校应积极参加人身、财产保险。学校应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暴潮、雷击等灾害后,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上级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1)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2)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1、本预案由董李凤美康健学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报上级审批、备案和发布。 2、根据本校有关情况和人员的变动,结合日常宣传教育和演习检验,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3、学校防汛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