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大型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引发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或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活动或离队;学生突发性疾病或情绪行为异常;突发性火灾;楼梯或通道口人员密集人群推挤踩踏;外来车辆堵塞校门口车辆进出通道;停电;提供学生食用的食品卫生不过关等。 二、预防措施 1、对学生的各种大型活动实行严格的事前审查审批制度。活动前一个月由活动项目负责人完成活动方案的设计,上报校长室审批。学校活动计划、人员安排等相关材料应在活动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2、大型活动如与其他单位或社区发生关系,应将活动方案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以及区教育局申报,与社区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3、加强对学生日常以及活动前的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活动中班主任应对健康、情绪方面有异常的学生做好观察并及时将其带离活动现场。 5、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大型活动的全过程。 6、在每次活动的前一天,由学校义务消防员开展一次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的检查。 7、在制定活动方案时,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到场地大小及参加活动的总人数,并提前与总务处联系落实外来车辆的停放。 8、活动开展前,如接到停电通知应及时调整活动时间,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9、活动中如需食品,应到大型超市或商店购买,学校自制的食品应在食堂由相关从业人员完成食品的加工与制作。 10、学校指派的救援人员应当携带适量现金以备急用。 三、组织机构 1,常规应急组织: 通讯广播小组——电教室 疏散引导小组——总护导和分护导 医疗救护小组——卫生室 警戒保卫小组——门卫 排险抢修、后勤保障小组——总务处 2,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54180251 3,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德育教导 组员:副校长、副书记、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卫生老师 四、应急处置 1,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如果该事故为师生意外伤害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该事故为拥挤踩踏和坠落的,可参照校舍楼梯拥挤踩踏和坠落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校外,可参照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等。 2,学校领导及应急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同时向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师生情绪,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的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4,如发生师生伤亡情况,立即向“ 五、后期处理 1,信息上报。大型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由活动总负责报告校长室,由校长室指派专人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未保办备案。 2,安抚好在大型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受伤的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涉及赔偿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3,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预案。 4,本预案由学校教导处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