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发大型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大型活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学生突发性疾病或情绪行为异常;突发性火灾;参加活动人员数量多,楼梯或通道口人员密集出现人群推挤踩踏;参加活动的外来车辆多导致的校门口车辆堵塞;停电;提供学生食用的食品卫生不过关等。 二、预防办法 1、活动前一个月由活动项目负责人完成活动方案的设计,上报校长室审批。学校活动计划、人员安排等相关材料应在活动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2、大型活动如与其他单位或社区发生关系,应将活动方案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以及区教育局申报,与社区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3、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活动中班主任应对健康、情绪方面有异常的学生做好观察并及时将其带离活动现场。 5、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大型活动的全过程。 6、在每次活动的前一天,由学校义务消防员开展一次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的检查。 7、在制定活动方案时,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到场地大小及参加活动的总人数,并提前与总务处联系落实外来车辆的停放。 8、活动开展前,如接到停电通知应及时调整活动时间,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9、活动中如需食品,应到大型超市或商店购买,学校自制的食品应在食堂由相关从业人员完成食品的加工与制作。 三、处理程序 在大型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应急组织启动工作。 常规应急组织: 通讯广播小组——电教室 疏散引导小组——总护导和分护导 医疗救护小组——卫生室 警戒保卫小组——门卫 排险抢修、后勤保障小组——总务处 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大型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当首先报警,而后由活动总负责报告校长室,由校长室指派专人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未保办备案。 2、卫生老师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专科医院或大医院救治,班主任通知家长。 3、事故发生后,如果该事故为师生意外伤害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该事故为拥挤踩踏和坠落的,可参照校舍楼梯拥挤踩踏和坠落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校外,可参照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 4、学校指派的救援人员应当携带适量现金以备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