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建设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增强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承诺书。 一、校长书记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校长守则》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发展。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令行禁止。 三、结合贯彻落实《教师守则》及其《实施细则》,学校对教师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能建设,教育教师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自尊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四、加大各项治理力度,重点整治薄弱环节。 1、在学校各类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劳务费、回扣等费用,必须统一纳入行政财务管理,并列入校务公开内容。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凡合法收入一律入账,杜绝“小金库”等现象。 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运作程序和监督程序。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严格杜绝各类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学校各类采购制度和报刊征订工作。 4、严格杜绝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赠,规范招生工作。 5、严格规范各类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执行《学生明白交费卡》收费办法。 校长: 行政部门负责人: 书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