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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内各类突发事件,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程序,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能力,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环境的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 《徐汇区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徐汇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 ⑴校内师生意外伤害事故 ⑵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⑶学生在校走失事件 ⑷突发性传染病事件 ⑸师生在校食物中毒事件 ⑹校内消防安全事故 ⑺校园闯窃事件 ⑻学生在校被劫持事件等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⑴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隐患。 ⑵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⑶早报告。即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⑷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1.4.2统一领导,形成合力。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校园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4.3校长负责,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学校的“一把手”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但各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校长(李冠华) 执行组长:其他校级领导(叶朝晖) 组员:教导处(钱茵、杨红松、汪晓燕、陶亮)、总务处(韩菁蓉)、工会(甘晓雯)、卫生室(徐健) 2.2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长、执行组长(李冠华、叶朝晖)职能: ⑴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⑶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公安、医疗、防疫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⑸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⑹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⑺加强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2、医疗救援人员(徐健、李旭)职能: ⑴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⑵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并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 3、现场控制人员(钱茵、杨红松、汪晓燕、陶亮)职能: ⑴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⑵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⑶联系、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⑷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⑸向知情者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韩菁蓉)职能: ⑴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⑵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⑶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人员(李旭)职能: ⑴汇总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⑵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⑶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6、通信联络人员(甘晓雯)职能: ⑴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⑵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结构图 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李冠华、叶朝晖 医疗救援 徐健 现场控制 教导处 后勤保障 韩菁蓉 信息资料 李旭 通讯联络 甘晓雯 总务处 工会 教导处 各相关职能部门 通信联络 毛天行 全校师生员工 3.L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3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见图)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室 各相关职能部门 教职员工如发现突发事件或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加强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3.3.2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学校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通讯设施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 4.3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4.4资金保障 学校应保证充足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部完成,不稳定事件得以平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6.善后与恢复 6.1认真及时查清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情况,向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2学校领导小组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慎重、适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师生情绪做好舆论导向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6.3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和师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6.4及时开展有关政策的宣传,加强法制教育,对于教职工或家长提出的合理要求而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6.5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总结工作。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积累的有效做法和措施,要认真加以总结,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6.6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而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和严重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各相关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由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各领导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并确保通讯联系的畅通、便捷。 7.2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7.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4具体相关预案内容见支持性文件。 8.支持性文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在校走失事件处置预案》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生在校突发重病预案》 《消防应急预案》 《校园闯窃事件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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