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局属机构: 根据徐委办(2008)47号下发的《中共徐汇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妇联、人事局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徐汇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表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性,激励更多的女性为实现市、区“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现将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教育系统中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女性集体。 (二)评选名额:徐汇区三八红旗手120名,分配给教育17名;徐汇区三八红旗集体40名,分配给教育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徐汇区三八红旗手的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积极参与徐汇教育建设,在本系统取得显著成绩; 3、在抗震救灾、参与奥运、筹办世博等重点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 4、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区县、系统、单位及以上先进称号; 5、具有中国国籍、在本教育系统工作满两年以上。 (二)徐汇区三八红旗集体的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女性比例占5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在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效结合,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区县、系统、单位及以上先进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宣传工作。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教育系统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3、要按照坚持标准、扩大民主、严格程序的原则,酝酿提名,基层组织考察、把关,统一公示。 4、各基层单位必须按照公示的要求,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以统一格式(附件三)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7天。未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产生或未进行公示的候选人,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近两年来的主要事迹,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具体要求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四号,固定行距:25磅,纸张:A4。 2、填写《徐汇区三八红旗手推荐表》(附件一)、《徐汇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附件二)时,要概括300字左右的事迹摘要填入事迹栏内。请不要在表格中粘贴其它纸张,也不要在表格中只写“事迹附后”等字样。要求全部用电子打印,表格大小、式样请不要随意改动,务必正反面打印,均用A4纸张,宋体字,表格可以复制,但印章不能复印。“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处必须注明“已公示7天,无情况”,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3、上交材料包括《徐汇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表》一份、详细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稿。 4、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7 日(周一)上午11:30之前,送徐汇区教育工会(蒲汇塘路55号四楼) 5、教育工会联系电话:64271661 叶 峨 附件一:徐汇区三八红旗手推荐表(不贴照片) 附件二:徐汇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附件三:公示统一格式 徐汇区教育工会 2008年10月14日 附件1: 徐汇区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007-2008年度)
附件2: 徐汇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2007-2008年度)
附件3: 徐汇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 公 示 根据《区妇联、区人事局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徐汇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推荐的徐汇区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和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内接受本单位全体人员的监督,如对推荐名单有不同意见的,请向本单位党组织反映。 奖项名称: 被推荐人(集体): 工作单位或部门: 公示时间: 公示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