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教委2006年9号《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和徐汇区2006年39号《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所规定,特教中心对“随班就读”学生对象的确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残疾标准,根据残联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意见上报特教中心。7月中旬,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们特教中心组织了由市教委教研室、市精神病防治中心、市六医院、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特教教研员等成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对上报的复测115名、新测39名学生进行综合情况的分析、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特教中心将资料综合后上交区教育局审批盖章。 摄影:徐汇区特教中心 朱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