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识字前的“听”读中,幼儿是通过对已掌握的同音(或近音)词语的“联想”来认识每个语音所指代的意义,这是幼儿认识生字、词的基础。因此,让孩子模仿正确的读音的同时,应重视对相关“意义”认识和理解的指导。
2、3—7岁的幼儿对事物的认识是在具体形象思维指导下进行的。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器官,把感知到的客观事物在自己大脑中形成“表象”,再将这些表象和脑内已储存的信息相结合,从而不断充实对客观事物、图像、文字的理解。因此,对文字的“间接认识”必须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等的“直接认识”(即感知)的基础上。
3、对事物“意义”的真正认识包括“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这三个层次。
比如认识“夏天”,要让孩子理解这个抽象的时间概念,最好让他在夏天通过实地观察动植物的状态,自己体会高温的感觉,包括看图、查阅书籍,对比冬夏的不同等,从“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等多个层次来认识。
只有对“意义”进行了多层次的认识,才是真正理解了该事物,而缺乏这种多层次“意义认识”的阅读只是“假阅读”。即使靠着一时的死记硬背把内容记住了,也不过是鹦鹉学舌,无法起到促进认知、情感、社会性发展的作用。
4、“意义认识”形成的经验和知识推动分析、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发展。7岁以后,“间接认识”逐步成为较主要的学习方式。
5、在此基础上,幼儿在“间接认识”的过程中便能提取大脑中的“储备”进行表达,甚至可以进行批判性地、创新性地阅读,不断丰富和发展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