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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知的“校园伤害事故”知识——记董李凤美康健学校安全知识培训

作者(来源):汪蔚兰    发布时间:2014-03-31

    3月28日下午,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的王朝宗主任来到董李凤美康健学校。与以往不同,王主任此次到来并非检查安全工作,而是围绕“校园伤害事故”这一主题开展培训。
    为了让讲座更加接地气,王主任事先了解了我校学生的情况以及学校对于伤害事故处理存在的困惑。讲座从最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王主任先介绍了条例的修改特点、适用原则,并对其中“学校保护”的条款进行了阐释。阐释结合“毒校服”、“幼儿园随意给儿童服用处方药”等近期热点话题展开,吸引了在场的每一为教职员工。
    接着,王主任重点解释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就其中的事故责任划分、应急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说明。为了检验老师们是否理解,王主任不时提问,考查在场教师对有责、无责、自责、他责、公平责任五种情况的理解。在讲座的最后,王主任将一个校园伤害案例抛给在场的老师,鼓励老师对这个案例进行责任判定。
    本次的“校园伤害事故”知识讲座在案例互动中结束。在场的教师纷纷表示:通过讲座,更清晰地认识到遇到突发伤害性事故该如何处理了。希望这类的专业讲座常常进校园。


摄影: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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