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2006学年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第一日。在完成了一天的工作任务之后,下午3点15分,董李凤美康健学校的全体党员和行政领导在樱花园小学聆听了由徐汇区教育督导室沈淼老师所作的“学习、宣传、实施新版《义务教育法》”的报告。 沈老师在报告中首先阐述了学习和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接着通过对部分法律条文和现实问题的举例介绍了素质教育、均衡发展和经费保障这三项新《义务教育法》所修改、制定的重要内容。最后,还对违反《义务教育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说明。 通过学习,老师们认识到新《义务教育法》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制基础。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身上所肩负的全面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