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适合每一个智障学生终身发展的教育之路”为宗旨,遵循教育和智障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徐汇区小学“快乐活动日”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进一步优化我校课程结构,彰显我校课程特色,落实我校“减少依赖、自理生活、适应家庭、融入社会”的培养目标,加强学生体验和实践,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课程安排 1. 课时安排 每学期每周三下午半天(按3课时计)为固定“快乐活动日”,每学年40周,最低课时总量为120课时。 2. 活动内容及所占比例 兴趣、一校一品活动10次30课时,占50%;参观考察、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8次24课时,占40%;班团队活动每学期1次3课时,占5%;大型体育活动每学期1次3课时,占5%。 三、“快乐活动日”设计与实施原则 1. 符合《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突出我校课程特色,结合我校文化和一校一品建设,对“快乐活动日”进行整体设计、多方整合,在课程计划中单列“快乐活动日”活动安排表(见附表)。 2. 在活动内容的选择与安排上,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充分考虑各年龄段学生的生活经验、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基础。 3. 在“快乐活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既要注意形式灵活多样,更要把握主体性、体验性、实践性、趣味性以及选择性和差异性等原则,保证活动品质,让每个学生真正感受到参与活动的快乐,并学有所得。 4. 在开展“快乐活动日”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相关安全防范和教育,按照规范的程序要求开展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学生活动目标制定与评价 1. 对于每一次的“快乐活动日”,方案设计人应面向不同年段学生设计分层活动目标,而班级指导教师则应针对本班学生差异需要制定分层甚至个别化的活动目标。 2. 对“快乐活动日”的学生评价,教师需对应学生个体活动目标,采用对学生实践与活动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引导学生学习自我评价、同伴互评,以及请家长参与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以学生成长手册为载体记录学生成长过程。评价过程中注重让每位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学生评价要突出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自我体验、自我表现,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3. 教师在组织“快乐活动日”的过程中应充分关注学生的发展差异,注重发掘学生的潜能,适时给予引导、肯定、鼓励和赞扬,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并做好相关案例记录。 五、管理指导 1. “快乐活动日”是我校综合性主题活动课程落实的重要阵地,是课程建设推进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参与“快乐活动日”的设计和实施,共同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校长室负责课程领导、教师培训、家庭宣传和社会合作;教导处和大队部负责课程计划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研讨)与组织落实、学生活动评价和教师绩效考核;每周活动安排分别由责任人分工承担活动方案设计、组织工作与安全教育;相关指导教师设计自己组织的班级学生活动案例,并分工合作组织学生的活动;后勤部门提供相应的服务,或根据需要共同参与活动的组织。 2. 在每学期开学前的寒暑假期间,校长室应广泛征求教师、家长等多方意见,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讨论完善“快乐活动日”课程方案,教导处组织学科组长等相关人员完成“快乐活动日”具体安排,报校长室审议,开学第一周,将“快乐活动日”的具体安排报局小教科备案,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在人员安排上,应结合教师的业务专长,合理安排“快乐活动日”的指导教师,并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在开展“快乐活动日”之前,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3. 在实施过程中,校长室和教导处要加强组织管理,对课程开发和实施中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快乐活动日”方案和活动案例,做好“快乐活动日”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快乐活动日”的长效机制,以此推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4. 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的合作,增进家庭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开发更多有利于学生快乐活动的社会资源,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力育人环境。 董李凤美康健学校2011学年第一学期“快乐活动日”活动内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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