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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论文鉴定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5-27

    2009年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操作细则》和《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要求》,并按要求操作。学校打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一式二份),并在《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上加盖公章后,连同教科研成果原件、申报教师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纸质一人一袋)于65之前送往总支人事。谢谢配合!

二总支

2009.5.26

友情提示:

1.  提交的论文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中高的学科相一致。

2.  网上递交的成果必须与教科研成果原件完全相同(不加字、不漏字、原稿有错字的也将错就错。标点也必须相符。请切记一定要仔细核对!!!),并注意字体格式要求。

3.  网上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

4.  区县级及以上获奖的教科研成果视作交流。有获奖证书的不用交流证明。

 

重要信息沟通:请各校提醒今年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教师,论文、计算机、英语等申报材料必须在时间节结点内到位,否则人才服务中心将不予受理。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91申报材料到位。申报中高职称的教师101申报材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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